2月9日,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3公开整改方案。至此,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全部向社会公开。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19年至2022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分六批完成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两个国务院部门和6家中央企业的督察。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被督察对象通过省级党报、电视台、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便于人民群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公开整改方案。
记者了解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围绕督察反馈意见研究确定整改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并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行拉条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共明确整改任务2164项,根据调度情况,截至2022年底,已完成1275项,完成率接近60%,其余整改任务正在积极有序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