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需要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查起诉,决定是否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如果经审查不应起诉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当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需要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查起诉,决定是否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如果经审查不应起诉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书。那么,不起诉决定书算刑事处罚吗,不起诉条件是什么呢?今日小编整理出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我国刑法,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所有的刑事处罚必须经过人民法院判决。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案件缺乏诉讼条件或者处罚条件,或者不需要起诉,不向法院提起诉讼。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控诉功能和法律监督功能基础上,人民检察院不予起诉是其重要权力。目的是通过人民检察院审查侦查结束的案件,不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移交法院审判,从而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作为检察机关,应当遵循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标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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