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陕西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主办 西安律师 西安律所 商务合作
西安律师  
首页 找律师 找律所 看知识 看行业   我们 律师律所征稿函 联系
 
 
 
 
 
 
最新发布  
 
 
阅读排行  
 
 
 
网站首页 >> 看知识 >> 阅读
人身权受侵犯行为有哪些?
西安律师 / 西安律师 / 2022-12-06 11:25发布 / 阅读1027次

每个人的人身权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自己的人身权被他人侵犯的话,肯定是可以去追究对方的人身权,要求对方为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很多人对这些责任也要求,那么,侵犯人身权责任有哪些?

 

 

侵害人身权的行为,法律确认为侵权行为。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以损害赔偿为主要内容的民事责任,受到民事制裁。而要追究侵害人身权的侵权民事责任,首先要按法定原则确定行为人是否应承担责任。然后才能进一步明确人身侵权责任的构成条件以及侵权人怎样承担责任。而归责原则正是确定行为人应否承担侵仅责任的基本准则。发生了人身侵权行为造成人身权损害时,首先要依照这些原则明确责任由什么人承担。
我国规定的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三项:一般侵权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某些特殊侵权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双方都没有过错的侵权损害则适用公平责任原则。侵害人身权的损害赔偿也是通过这三项原则确定责任的归属的。
侵犯人身权的违法行为包括哪些?
1)违法挽留或违法采取限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其中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a)违法劳动教养;b)违法收容查审;c)违法强制治疗与强制戒毒;d)违法强制遗送;e)违法强制传唤;f)违法行政扣留;g)其他行行政措施。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3)以欧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行为。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与死亡的违法行为。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行为
1、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惩罚措施。行政处罚法第8条将行政拘留确认为一种处罚形式。
2、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法定职责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公民的权利或强制其履行义务的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即可以针对财产,也可以施加于人身;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有:强制治疗和强制戒毒、劳动教养、强制传唤、行政扣留、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3、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
这是指行政拘留和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它的表现有两种情形:
(1)无权限。指没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行政机关机关实施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2)超过法定期限或者条件关押。指享有限制人身自由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拘留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限和条件之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

版权所有 大网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复制  
陕ICP备20007593号-11 电话:134-8810-4732  
Copyright © 2024 lvshi.qinyinghui.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陕西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秦英汇”律师频道,作为连接全省律师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重要平台,始终致力于推动法律服务行业的创新与发展,为构建法治陕西、和谐陕西贡献力量。  
 
中共陕西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陕西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主办 专注律师行业发展,为律师律所提供宣传动力!